全力維護國家安全 不容掉以輕心

上星期我因手肘受傷發炎,入院接受了小手術及跟進檢查。今次上了寶貴一課,再次提醒我,無論在照顧身體或工作上,任何看似不嚴重的小事,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須防微杜漸。引伸到我的工作,尤其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更要切實防範和盡早制止任何危害國家或香港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能讓破壞分子有機可乘,顛覆香港。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由亂變治,社會秩序重回正軌,但我們還要時刻保持警覺,慎防反中亂港分子再生事端,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社會安寧。我們見到社會上仍有少數激進分子死心不息,透過潛移默化的「軟對抗」方式,包括媒體、影片、刊物、文化藝術甚至網絡遊戲等,煽動及鼓吹暴力,挑起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市民必須對此高度提防。


最近,有「走佬」外國的通緝犯及流竄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例如許智峯等人,在社交網站發帖,煽動香港市民杯葛抵制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選舉當日投白票。他們的行為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根據《條例》,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包括向公眾作出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皆屬違法,可判處監禁 3 年及罰款20萬元。這些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亦有可能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 這些死心不息意圖「攬炒」香港的破壞分子,犯法之後,為逃避法律責任,公然「走佬」棄保潛逃,無恥地乞求外國庇護,當中許智峯在香港涉嫌干犯最少「九宗罪」而被檢控,他不但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亦用諸多藉口為自己卸責,是羞恥、虛偽的懦夫行為,亦令家人蒙羞。若他認為投白票以反制立法會選舉是合法合理,為何自己不回港進行所謂的「抗爭」,反而卑鄙地煽動市民違法?正所謂「叫人衝、自己鬆」,行為卑劣。市民應認清這班無恥之徒的歹毒心腸,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否則很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對任何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嚴正執法,不會讓違法分子逍遙法外。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本星期五截止,我呼籲愛國愛港的有能之士,不論來自社會任何階層,不論政治背景,只要真誠擁護《基本法》並效忠香港特區,請把握機會積極參選,服務社會,改善民生。我也鼓勵所有合資格的選民在十二月十九日踴躍投票,選賢任能,讓他們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的議會內,為市民發聲,協助提升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為香港開創新局面、新未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