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真槍元件的規管
政府於2021年6月4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以附屬法例形式將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槍)元件清晰列出為《火器及彈藥條例》所指的「槍械」,以打擊不法之徒不當使用槍械,將真槍元件個別付運到港,再在本地裝嵌為功能完備的真槍,威脅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政府早前於2021年2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進行了為期四星期的公眾諮詢,大部分回應者支持建議的修訂。
《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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