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香港特區政府與不同地區的機關(包括內地)共同採取持續行動,打擊走私活動。香港特區政府採取了以下策略:
(a)實施嚴厲的反走私法例
現行法例已賦予香港海關足夠權力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人員的權力,主要來自《進出口條例》(第60章)。其他有關條例包括《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和《版權條例》(第528章)等。觸犯最嚴重走私罪行者,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和無限額罰款。
此外,為打擊快艇走私活動及加強執法機關打擊海上走私的能力,政府在2009年修訂了《進出口條例》,訂明凡二百五十總噸以下的船隻,如有安裝一部或多於一部舷外引擎,且引擎的總功率可超過二百二十五匹馬力,在有合理懷疑下,該船隻可被推定作走私用途。
(b) 情報為本的海關行動
香港海關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成立情報科,加強情報搜集、交換及分析的工作,使海關能更有效地堵截走私活動。
(c) 加強執法行動
香港海關成立專責小隊,以對付各種走私活動。
香港海關於二零零三年五月成立稅收及一般調查科,轄下有致力打擊私煙活動的私煙調查組(前稱反私煙調查組)和專門打擊非法燃油活動的私油及一般調查組(前稱反私油調查組)。此外,海關亦設立版權及商標調查科專責打擊侵犯知識產權活動。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起,海關成立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負責對各種海關範疇內有組織罪案進行調查,並統籌打擊走私活動。
香港警務處於二零零三年三月成立小艇分區,分區其中一項任務是對付利用快艇走私的活動。香港警務處的水警繼續採取與其他機構合作的模式對付有組織性的快艇走私活動,並且成效顯著,多年來成功檢獲不少涉及走私活動的物品、車輛和船隻。
(d) 添置高科技器材
為加強貨物檢查工作及提高清關效率,海關引入了流動X光車輛掃描系統以及大型的車輛X光檢查系統,提升在管制站探測違禁品的能力。此外,海關亦已為部分流動X光車輛掃描系統及車輛X光檢查系統加裝輻射源探測裝置。
(e) 加強與煙草業、科研製藥業和版權業界的合作
香港海關加強與煙草業和版權、商標擁有人的合作,收集情報,打擊私煙、盜版及偽冒商標貨品活動。此外,科研製藥業和版權業界亦設立獎賞計劃,由香港海關管理,發放獎金鼓勵市民提供資料幫助海關打擊冒牌藥品、盜版光碟、用以製造盜版光碟的器材,及非法影印、分發或業務上使用的版權作品侵權複製品。市民可經海關舉報熱線(電話 2545 6182)提供資料。
(f) 加強與內地和鄰近地區的聯繫
香港海關與內地和鄰近地區的海關部門加強聯繫,交換資料和情報。除了定期舉行聯絡會議外,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亦進行反走私同步行動。另外,香港海關與海關總署已簽訂《合作互助安排》,為雙方在打擊走私活動及非法販運毒品、保護知識產權和相互培訓與交流方面提供了合作框架。迄今,香港海關已和22個海關機構簽訂《合作互助安排》。
(g) 一站式舉報罪案熱線
香港海關設立了一站式舉報罪案熱線(電話 2545 6182),方便市民舉報與海關法例有關的違法活動。
(h) 推行獎勵計劃
政府推行獎勵計劃,向提供重要情報的線人發放獎金,鼓勵市民參與打擊走私活動。市民可經海關舉報熱線(電話 2545 6182)提供資料。
香港特區致力打擊一切販運毒品活動。駐守於港口、內河船碼頭、葵青貨櫃碼頭、港澳渡輪碼頭、中國渡輪碼頭、啟德郵輪碼頭、直通火車管制站、各陸路邊境管制站以及香港國際機場的海關人員,為進出境旅客、貨物、郵件及其運載工具進行清關工作,在緝毒方面擔當了重要的角色。為了提高緝毒效率及便利通關,海關更於不同的管制站使用搜查犬協助清關工作。
海關除了在各管制站進行例行的清關檢查外,海關毒品調查科亦在管制偷運毒品方面提供支援。海關毒品調查科亦會對販毒集團進行監視,部署打擊行動,及為管制站前線人員所採取的行動提供情報。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駐守機場,暗中監察入境/過境/離境的旅客以打擊經機場運毒的活動。此外,當機場科人員檢獲毒品後,該課亦負責跟進調查。由海關毒品調查科和警務處毒品調查科共同派員參與的「聯合情報小組」,在一九七九年成立,方便兩個部門交換毒品情報和統籌在機場進行的緝毒聯合行動。
香港海關與內地及其他海外執法機關保持緊密的工作關係,交換情報和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跨國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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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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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鎮痛劑 | |||||
海落英 | 140.83公斤 | 68.96公斤 | 53.94公斤 | 39.60公斤 | 10.78公斤 |
迷幻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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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 | 35.17公斤 | 17.43公斤 | 48.58公斤 | 66.93公斤 | 71.95公斤 |
氯胺酮(K仔) | 75.71公斤 | 496.17公斤 | 47.58公斤 | 126.48公斤 | 272.07公斤 |
興奮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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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卡因 | 30.05公斤 | 602.58公斤 | 173.87公斤 | 103.94公斤 | 228.33公斤 |
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搖頭丸) | 2粒 | 63粒 | 273粒 | 0粒 | 14粒 |
- | - | 0.49公斤 | 0.22公斤 | 2.39公斤 | |
甲基安非他明(冰) | 31.19公斤 | 35.91公斤 | 83.39公斤 | 416.32公斤 | 274.97公斤 |
鎮靜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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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唑侖 | 590粒 | 1 750粒 | 930粒 | 20 597粒 | 4 905粒 |
- | - | - | 17.96公斤 | 6.81公斤 | |
安定 | 651粒 | 35粒 | 714粒 | 36 676粒 | 40 057粒 |
- | - | - | 11.31公斤 | 11.70公斤 | |
硝甲西泮(五仔) | 70 814粒 | 4 217粒 | 107 515粒 | 300粒 | 29 076粒 |
- | 9.99公斤 | - | 0.53公斤 | - |
"-" 少於0.005公斤
除麻醉鎮痛劑外,其他毒品都屬於「危害精神毒品」類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