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立法建议
谘询文件

公众谘询


23. 我们欢迎公众对以下各项建议提出意见:


(a) 第10及11段所述有关儿童色情物品的更明确定义;


(b) 第14段所建议的修订免责辩护条款;以及


(c) 第17及18段所述有关禁止促致未满18岁人士进行制作色情物品及色情表演的新建议。


24. 请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把意见送交:
香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中座6楼
保安局E组
传真号码:2810 7702
电邮:9cf7f5e8e8e5c3ebe5c3fae9f2fbdceffeb2fbf3eab2f4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