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免遣返声请呈请办事处
- 1. 职权范围
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下称"上诉委员会")是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下称"条例")第37ZQ条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该条例最新一次修订,自2021年8月1日起生效。上诉委员会会就根据条例第37ZR条提出的上诉,以及根据条例第37ZM条所指的要求撤销决定的申请,进行聆讯和作出裁定。上诉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能,是根据条例第VIIC部及附表1A 所规定。
2. 成员名单
上诉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根据条例附表1A第2条委任的以下委员组成:
主席: 周兆熊先生 副主席: 简达仁先生 陈玲玲女士 施善政先生 冼明熹先生 阮伟明先生 委员: 祁文慧德女士, B.B.S. Mr CARAVELLA Tonino Mr CARNEY Christian Patrick 陈聪先生 陈希政先生 陈晓峰先生, B.B.S., M.H., J.P. 陈家成先生 陈锦文先生 陈耀泉先生 周立新先生周绍荣先生 周绍和先生 朱仲强先生 朱健荣先生 朱柏陵先生 Mrs DUTRA Suhad Mr FISHER Paul Stephen 冯慧筠女士 Mr HENRY Bruce Trevor 何淑瑛女士 何子青女士 康嘉灏先生 詹俊祺先生 关家谦先生高东利先生 顾家珍女士 黎宝珠女士 黎业鸿先生 林定韵女士林敏怡女士 林恩铭先生 刘佩芝女士刘韵清女士刘玉娟女士 李绮华女士 李晓华女士李慕洁女士 梁志明先生, M.H. 梁锡濂先生 梁伟强先生, J.P. 李唯治先生 廖佩仪女士 罗孔君女士, B.B.S., J.P. 劳洁仪女士 罗沛然博士 马汉璋先生 马淑莲女士 马诗明女士 Ms MATHLIN Rosemary 文理明女士 吴港发先生吴敏生先生 Ms PANAGIOTIDIS Sophia Ms PINTO Susan Marie 萧泽宇先生, B.B.S., J.P. Mr SYME Fraser 谭国华先生 黄志伟先生 黄镇南先生, B.B.S., J.P. 王华宜女士, B.B.S. 黄锦卿女士 余思颖女士
- 3. 统一审核机制
- 4. 在统一审核机制下有关上诉/声请的 做法、程序及表格
(a) 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指导原则、执行程序及常规指示(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第七版) (b) 行政免遣返声请呈请机制常规和程序指引 (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第六版) (c) 上诉/呈请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
(d) 撤回通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用于撤回《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或行政免遣返声请呈请机制常规和程序指引(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第六版)适用的上诉/呈请)
(e) 申请撤销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审裁员所作决定的通知(二零二一年八月) (f) 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工作安排(二零一九年八月) (g) 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聆讯安排 (二零一九年八月)
5. 常见问题 (二零二一年八月)- 7. 联络我们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30楼3007 - 3010室
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免遣返声请呈请办事处电话: 3106 3749 传真: 2110 4728 电邮: 9ceffeb1e8fffdfedceffeb2fbf3eab2f4f7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 至 下午一时
下午二时 至 下午六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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