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
保 安 人 员 许 可 证 ─ 目 录
- 保安人员许可证 ─ 四种类别的保安工作
甲类保安工作
乙类保安工作
丙类保安工作
丁类保安工作
只限"单幢式私 人住宅建筑物"而无须携带枪械弹药执行的护卫工作
就任何人、处所或财产提供的、无须携带枪械弹药执行的护卫工作(但并非包括在甲类之内者)
须携带枪械弹药执行的护卫工作
安装、保养及/或修理保安装置及/或(为个别处所或地方)设计附有保安装置的系统
- 怎样申请保安人员许可证
- 签发保安人员许可证准则
- 签发保安人员许可证条件
- 关乎许可证的费用
- 申请表格
新申请 续期申请 体格检验报告 申请补发许可证 / 更改许可证个人资料 雇用 / 终止雇用保安人员
- 雇主: 雇用 终止
- 保安人员: 雇用 终止暂时豁免通知书 申请人应把填妥的申请表以邮递方式、亲身交回或经由雇主递交警务处牌照课。请参阅 「怎样申请」了解有关详情。 申请更改条件
- 申请人可亲临、邮寄或透过 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向委员会递交填妥的申请表。 请参阅 「怎样申请」了解有关详情。 - 已被撤销/暂时吊销的保安人员许可证
- 有效许可证持证人的年龄分布 ( 一九九五年至二零二四年)
- 技能测试
- 大厦保安人员须知
- 常见问题
如有查询,请致电2801 6181、传真2537 5118或亲临位于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东九龙政府合署8字楼813室的秘书处。
部分资料以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档案格式储存,
须用 Adobe Acrobat Reader来观看或列印。